2014年8月28日,陕西日报新闻调查部编印的第8期《读者来信摘编》刊发“西安建工集团借改制侵占分公司职工利益”文章;2015年6月26日,第6期《读者来信摘编》再次刊发“西安建工集团收购改制企业中大量资产遗漏,职工利益受损”一文。尽管两篇文章的结尾处编辑分别标注着“此件请西安市政府查处并回复本报”和“此件请西安市政府、市纪检委、市国资委查处并回复本报”,也许媒体太弱势,牵头替职工维权的原西安建工集团职工郭新民,时至今日也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信息反馈。
企业改制方案没有依法进行职工大会通过
牵头替职工维权的原西安建工集团职工郭新民
郭新民讲,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于1969年,2014年7月9日改制成为国有控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隶属于绿地控股集团成员企业西安建工集团。
2013年西安建工集团对下属的一公司等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具体做法是“先收购、后重组”,改制后集团占55%股份,一公司占49%股份(高管20%、职工19%、外挂10% )。2014年7月9日集团已经宣布收购改制成功。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老职工郭某某对媒体说,这个改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强行收购侵犯集体所有制职工财产利益,更为重要的是企业改制方案没有依法进行职工大会通过。另外,太白南路50亩土地、龙首北路17号院8亩土地没有计入改制资产,价值四亿多元!太白南路50亩土地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费2700万元没有计入改制资产。我们要求公司集体职工的合法利益必须保证,漏记的4亿多元集体资产、2700万元拆迁补偿费应当交回一公司,依法通过职工大会处置。
据知情人介绍,建工集团改制重组集体企业,没有依照集体企业条例,却套用的是国企改制办法,打着政府旗号侵占集体企业职工利益。集体企业不是国有企业,企业资产归全体职工集体所有,上级单位不能随意调配。建工集团改制中将集体企业价值数亿元的100亩土地不计入改制资产,或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后与别人合作开发,牟取暴利,严重侵害集体企业财产权益。建工集团改制前承诺,先安置职工再改制。但是,改制已经完成,集体企业职工大部分没有安置。
企业改制,巨额资产流失,谁之责?
2003年,西安市委、市政府曾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中小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必须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当时改制的时候,卫勃、马勇、黄文岗等人隐瞒了产权,用坑蒙拐骗的方式藏匿国家资产,集体职工财产,以后中饱私囊,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郭新民向记者这样说“你都不知道他们心有多黑”
2014年5月4日,时任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木材加工厂厂长的郭新民已经向西安市纪委实名举报西安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卫勃侵占贪污集体企业职工利益,私分国有资产,指示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党委书记马勇、法人代表黄文岗瞒报漏报国有资产的涉嫌犯罪行为。一年多时间过去了,郭新民没有等到市纪委和国资委的调查结果。更让他寒心的是2015年11月西安市纪委的一位赵姓办案干部直接告诫郭新民“别告了!单位给你把问题解决好就行啦”!有些绝望的郭新民继续向陕西省纪委递交实名举报信。又一封“关于西安建工集团贪污贪腐败及集团领导买官卖官情况反映”的举报信寄给了省纪委、市纪委。举报内容大致如下:
一、西安建工集团与所有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后,私刻对方公章,甚至还有省市发改委、住建局印章。其中,西安建工集团绿建公司蓬永刚授意私刻有“大唐西市开发公司”的印章。
二、西安建工集团下属二级公司,为了洗钱,下半年十月前后花上千万会找一些贸易公司来搞现金流对冲,以此完成年度所定的任务,向国资委虚报年度任务的完成,使得集团高管的年薪及股份分红得以实现,达到贪污侵占国有资产。
三、卫勃指使大修厂有关领导,私分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款1600多万元。
四、企业高层、中层的升迁,都要给卫勃送厚礼,送现金,小则几万,多则上百万,请政府部门明查。
2022年11月16日下午三点,记者约见了郭新民。他说,就因为我的实名举报,2016年1月6日我被单位个别领导诬陷入狱三年三个月。出来后,西安建工集团逼迫我把工作关系转走。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人马勇近几年个人所得税缴纳100多万元,反推回去,个人收入约3000万元,一个地方国企干部,这么多收入是否合法?
混改与员工持股,董事长卫勃持股额度最高为1021万元
董事长卫勃持股额度最高为1021万元
西安建工按照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并通过战略投资者转让股权方式实施员工持股,并将员工持股升级为合伙人制度。因此,混改和员工持股模式为“增资混改+员工持股+合伙人”。
2016年3月11日,绿地集团主动致函西安市政府,在《关于恳请支持绿地集团进一步扩大投资的函》中提出,希望与西安建工集团战略合作。
2016年10月底,西安市政府就绿地集团入股一事召开了专题会议,最终“同意引进绿地控股对西安建工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
2016年12月23日,西安建工正式启动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
2017年9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组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西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增资扩股协议》、《职工安置事项处理建议》。
2017年9月26日,西安市国资委与绿地集团正式签署《西安建工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扩股协议》,绿地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以现金10.71亿元对西安建工进行增资,并持有66%股权。
2017年9月27日,西安建工完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由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2018年3月,员工持股平台西安合思合行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式组建;
2018年4月16日,绿地集团将其持有的西安建工15%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2.5543203 亿元。
2018年5月16日,员工持股平台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成功摘牌西安建工15%的股权。
2018年6月,西安建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西安建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和员工持股平台后,成为一家由绿地集团控股、西安市国资委和员工持股平台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有关资料显示:西安建工在职员工6000人,持股员工范围是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共计77人,占员工总人数的1.28%。西安建工的员工持股价格是在资产评估基础上通过进场交易确定,最终西安建工全部权益评估价格为170288.02万元,员工按照3.86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员工共计支付购股款25544.2元,受让西安建工15%股权。
西安建工将员工持股额度分为9档,分别为:35万元、51万元、76万元、102万元、112万元、120万元、153万元、255万元、1021万元。其中董事长卫勃持股额度最高为1021万元。
私刻印章,经营数据作假,谁该管?
西安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卫勃在“西安建工集团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说:综合五年来的经营数据,我们的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接近40%,利润总额年均增长率达到了60%,企业的经营规模在“西安市百强企业”排名中稳居第4位,位列“陕西省百强企业”第13位。
郭新民说,数据作假是西安建工集团卫勃的家常便饭。西安建工集团与所有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后,私刻对方公章。虚假设列项目、移花接木,向市国资委、绿地控股集团邀功报喜。西安安诚地产公司、西安建工集团绿建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建筑总公司等企业都被私刻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于企业改制的问题,早在2005年国资委就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资产评估、落实债务、产权交易等过程中发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必须暂停改制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曾遭受打击,面对求告无门的一次次失败,郭建民有过气馁,但“咽不下这口气,这不单单是我们个人的损失,这是变着法地侵占职工集体财产和国有资产,相信正义迟早到来。”
国企改革监督检查刻不容缓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实施。企业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工资及其他债务,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要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参加社会保险。
企业主管部门(公司)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国企改革要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加强协调,要特别注意发挥企业党、政、工、团组织的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改革动态,有预见性、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西安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及国办发[2003]96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现提出: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改制企业资产清查中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报市国资委审定。审定后核销的实物和呆坏帐损失,统一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处置和催收,变现收入上缴市财政局专户管理。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委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