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我现在是拿着宅基证和土地确权证,却找不到地块在哪里。”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任寨乡张楼村村民张某(曾用名张某平)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自己这些年来遇到的一件窝心事。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张某陈述了事情经过:我的房子位于界首至泉阳的公路北侧(县道X017)。在1996年,乡里以建小康村建花园修公路为由,强行拆了我和我父亲的房子,没有任何手续。拆房补偿款被乡干部项某领走650元,同时领走的还有张某备的780元。
我们的房子当时拆了13户建20户,每户乡里补贴5000元。他们9户又建了房子,我和我父亲张某远,张某友,张某银,张某素的是地,当时建了花园没修路至今,花园也在修公路的时候被公路局给拆掉,说是违规的;2008年,经乡里同意,在我母亲原来宅基地上又给我母亲建了房子,我和张某友、张某银的上面都栽上树,张某素的建了房子。唯独我的树,被张某启为首的4户给我砍掉,以出棺为由,用机器强行垫了我30多米宽的宅基地,还打了我妻子。
当时我不在家。他们门口有3米宽的东西路,他们把我的占用了是门面房。2010年,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宅基证真实有效。我要求乡里出面给我确定北面的界址,乡里说我的宅基地被征收了,不归我使用。
2011年7月11日,我去阜阳市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界首不受理),乡里作出的书面文件还是说不归我使用,说我和我父亲用钱了(土地补偿款是村干部刘某云领4000元,房子拆迁补偿款是乡干部以我父亲的名字领走650元,同吋还领走张某备的780元)。当时花园和路共占用我们4亩地,我要求补偿4万元。因为小康村卖地每平米是15元,一亩地是1万元。我申请界首市信访部门复查。界首市信访部门发回任寨乡重办,任寨乡做出“2012任政字(22)号”文件,宅基地归我使用(没有界定地址)。当时的乡长是高某。
2012年6月11日,我又去阜阳市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市领导刘某接访签字,要求界首市督办落实任寨乡文件。任寨乡又下发“任政字65号”文件,宅基地还是归我使用,并绘图一式三份,但还是没有落实。
2013年3月份,我去国家信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督办落实任寨乡“2012任政字65号”文件,至今没有回复;2013年6月5日,我又去阜阳市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市领导于某接访并签字,要求界首市督办落实任寨乡65号文件。
直到2014年5月17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乡里举行听证会,去的村民全是被村干部骗去的。2014年5月28日,下发“任委字29号”文件,撤销了任政字22号和65号文件。我要求恢复任政字22号和65号文件,事实理由如下:
其一,乡里出尔反尔是违法的。政策规定的一户一宅,我有一儿一女,儿子1995年出生,也该有自己的住宅了。女儿是2017年出生。乡里有没有权利撤销自己颁发的文件?
其二,按规定举行听证会是有省直辖市负责并主持,当时听证的村民全是被村干部骗去的,包括我也不知道。而且听证会上的不支持,全是张某彬(北面一户)一人当着他们面所签,能合理合法吗?而且,信访答复意见应该是在60个工作日内,乡里远远超出时效。
其三,乡里说征收我的宅基地,为什么谁的现在都是谁用,唯独我的被征收了,还拿不出任何的证据。我就是有争执也是我和乡里,与他们无关。
其四,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注册的宅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三十七还说,合法征收的土地两年内不开发,必须无条件返还给原承包人。我的宅基证号是:(界集建)92字第127673号。
其五,我现在住的地方,乡里说是给安排的也是错的,其实是我自己的可耕地,也算是我买的,我把钱给我哥和我二爷张某备了,以防家误,没有和没拆迁少拿任何钱。扒我房子的时候,也没有安置住处。乡里说我重新颁发了宅基证,没有人去丈量我的住宅面积,宅基证至今没有见到,去乡里要了几回,都是叫我填表写申请。乡里说我的宅基证已被注销,我在开庭的时候法院宅基地真实有效,注销宅基证不需要我知道吗?
我要求和我儿子分户。我儿子1995年出生,现结婚需要房子。乡里不同意,说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不允许分户。我问他是根据哪个法律法规,他说不知道。我又问他土地管理法十三条和三十七条是咋说的,他又说不知道。我在2019年注册电动车专卖店,现在又想创自己的品牌,也需要那块地。我现在是拿着宅基证和土地确权证,却找不到地块在哪里。
2022年6月29日,乡里让人送来一份息访息诉书,包括我的家人和孩子,都不能上访上诉。11月2日,我问为啥地不是我的,得到的回答是你上访了;我又问乡里颁发的文件三级终结三次依哪个为准?回答说哪次都为准;我再问地是谁的?回答说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我说我可是村集体的一员?回答说你是上访户地不归你;我还问过别人谁的都是的为啥我的不是我的?回答是因为你上访了。总之就这一句话:你上访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以上所述全部属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反映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恳请有关部门领导能够牢记为民初心,坚守为民情怀,设身处地为民着想 用情用力为民解难,尽快深入实地,查明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百姓正当权益。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