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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被指以权谋私,虚拟宅基地套取拆迁补偿款

时间:2023-03-07 17:56:39    作者:佚名    来源:乡村振兴资讯
      作为农村各项工作和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合格过硬,乡村振兴才有根本保证。
        
   
       “我行政村支书王某良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私利。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未得到公正处理,其背后或有保护伞。”近日,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李埠口乡王楼村六组村民王某华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王某良原在村中间有一片宅基地。二十多年前,他把自己的宅基地卖给了其侄子王某亮。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定,一个村民应该只有一片宅基地,可是王某良利用自己当村干部的手中权力,无视村民自治条例和国家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不知情的情况下,2017年私自在村中集体坑塘上为自己和其父亲划了两块宅基地。两块宅基地的评估编号分别为:王某良评估编号1-35,其父王某祥的评估编号为1-90。据初步估算,这两块宅基地评估费用近百万元。
       2018年8月份,王楼村实施棚户区改造,村支书王某良,村正负会计主任王某庆、王某会,六组组长王某知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材料(王某杰以父亲王某顺的身份),虚拟宅基地一处,涉嫌合伙套取拆迁补偿款43.26万元。
       我父亲叫王某才,我姐妹二人。我父亲和我在王楼村各有一处合法宅基地。2013年,川汇区李埠口乡划归周口物流港口区管辖。物流港区成立后,王楼行政村面临着拆迁。2017年12月24日,河南合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周口港区房屋征收中心委托,对即将拆迁的村民房屋进行资产评估,我的宅基地评估编号是6-24,评估补偿金额是38.1137万元。
       但令人不解的是,截止2019年3月29日,我村村民大部分都领到了宅基地及拆迁补偿款,而我家却未见分文。后经去村委会和乡里咨询,我的宅基地补偿款被一个叫王某杰的人领走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感到既可气又可笑。据了解,王某杰是陕西渭南人,其户口根本不在我村,更没有在我村生活过,怎么能随意领走属于我的宅基地补偿,实在太荒唐了。
       面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我多处咨询,反映相关情况,河南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某某告诉我: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和国办《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以及《宪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或‘小产权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乡里及王楼村村委会在对村民王某华所反映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时,应当依法确认其合法的宅基地使用人是谁,并对宅基地合法的使用人进行补偿;而王楼村村委会及乡里在未经合法核实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的将该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补偿给既不是本村集体组织人员(户口自始不在王楼村),又非宅基地的使用人王某杰名下,明显侵犯了反映人王某华拥有该补偿款的合法权利。
       本该属于我的43万多元的宅基地补偿款,竟被一个外省人领走。在弄清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后,2019年4月初,我开始以书面形式向周口市和港区有关部门反应过这一情况,有关部门也先后派人到我家调查了解情况。但替王某杰作伪证的村民组长王某知却被乡里撤职了。
       在我多次奔走呼告下,曾代理过王楼行政村支书的王某某声称王某杰领走的补偿不是6-24,而是6-K-001。经我们了解,王某某伙同王楼村个别村干部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私自在王楼村子虚乌有的划出三片并不存在的宅基地,评估编号为:6-K-001、6-K-002、6-K-003。村宅基地现在基本上都早已分配到多户,请上级领导到我村实际调研一下,这三片编号为6-K-001、002、003的宅基地在哪?这三块宅基地的主人是谁?补偿款谁领走了?王某杰领走的43万多元补偿款是哪块宅基地的?
       为了逃避责任,能让王某杰顺利领走补偿款,王某某利用手中的权利弄虚作假,找王楼村村民组长王某知(已被乡里撤职)代笔写假证言。在假证言上签字的两位村民王某申、王某成表示,他们对签字根本不知情。
       一个户口不在王楼行政村的外省人,竟然在某些人的操纵下,利用造假手段,随意编造三块并不存在的宅基地来套取国家宅基地补偿款。希望上级领导予以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公示王某杰的宅基地评估编号及户口信息,查明是谁通知户口不在河南的王某杰来盗领我的补偿款的。
       而王某良身为一名村干部竟然公开以权谋私,这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村民们碍于王某良的淫威,大都敢怒不敢言。我实在看不惯王某良的上述行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其涉嫌违法纪纪的有关情况。王某良为此心存不满,私自把本属于我的宅基地补偿款让一个户口不在本村的王某杰领走。他们两个通过假证明、假手续的方法,让我的宅基地补偿款不翼而飞。
       王某良及其三弟王某华、四弟王某全的党员身份存在种种疑点,档案涉嫌造假。其中王某良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出生年月为1965年2月,真实年龄1963年5月出生,涉嫌更改身份信息,与其真实身份证号码不相符(位数不对);入党志愿书原件与在乡信访大厅郭某灵提供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不相符。复印件是6月10日依别人的原件复印的,让我们看的原件是2017年11月份,涉嫌依照复印件制造假的证件;在复印件中显示的两个公章印迹,不太清晰,而原件中只有一个公章印迹,是非常清晰。
       王某良的虚假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港区委转入李埠口乡党委的,6月10日填写的,乡党委至今没有给王楼村支部出具其组织关系介绍信;他补交党费2006年-2016年10年的,补交金额1000元。补交的党费是按工资比例还是农民党员补交的一季度一年多少钱?补交党费的正当理由是什么,是否有法律依据?多年没有交纳党费,多年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是否属于自行脱党?至今没有答复。无论是谁擅自作为的,还请给个负责的答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我反映的情况完全属实。如有半点虚假,我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中予以关注,深入实地,明察暗访,依法依规公正处理,还村民们一个公道。
 
来源:乡村振兴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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